在哪裏下載
表格載於稅務局的「公共表格」網頁,編號IR 1121,名稱為「申請暫緩繳納暫繳稅」,屬可填寫的PDF表格;同一列亦顯示表格支援「智方便」或電子證書,並列出電郵地址taxctr1@ird.gov.hk[2]。本頁核對時網上的版本,頁底印有IR1121 (7/2024),並印明適用於2026/2027課稅年度[1]。
部分納稅人可改為在網上申請。如你持有稅務易個人稅務網站帳戶,而入息來自受僱工作、物業或獨資業務,可透過該網站申請,並即時收到申請確認[3]。網上途徑只適用於上述三類入息,因此有限公司或合夥業務須以表格作書面申請[3]。
誰符合申請資格
緩繳申請必須基於《稅務條例》訂明的其中一項理由。就暫繳利得稅而言,最常用的理由是本年度的應評稅利潤少於或可能少於上一年度的90%,或少於徵收暫繳稅時所根據的估計利潤,並須提交涵蓋不少於8個月並經妥為簽署的帳目擬本[3]。其他利得稅理由包括:結轉的虧損被遺漏或有誤;業務已在或將在該年度內停止經營而利潤較低;已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相當可能令稅款減少;以及已就上一年度的評稅提出反對[3]。各項理由的詳細說明及90%測試的例子,請參閱如何申請緩繳暫繳稅。
逐欄填寫
表格的次序如下[1]:
- 表格頂部:檔案號碼、稅單號碼及繳稅日期,均可從繳稅通知書抄錄;然後填寫日期、稅務局日後書信往來所用的通訊地址,以及日間聯絡或手提電話號碼[1]。
- 薪俸稅第1至11項:收入減少,須填寫至今已收取的入息、餘下月份的估計入息及原因;以及新可申索的免稅額或扣除,例如已婚人士免稅額、受養人、居所貸款利息、住宅租金及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1]。如申請只涉及業務,此部分可留空。
- 物業稅:適用於已經或將會出售、空置、作自住用途或以較低租金租出的物業,須填寫該年度的估計租金收入及物業地點[1]。
- 利得稅:在方格內加剔,填寫商業登記號碼,說明業務已經或將會結業(連同結業日期),或於該年度內營利倒退,並填寫該年度的估計利潤[1]。
- 附加資料:可用來以其他理由申請,或解釋逾期申請的原因[1]。
- 申請人簽署及姓名。只有在居所貸款利息或住宅租金項目有此要求時,配偶才須簽署[1]。
表格的附註一重申這項測試:除受僱工作、業務或物業擁有權已在該年度內終止外,估計入息、利潤或租金收入必須少於先前評定款額的90%[1]。
申請期限
申請必須在暫繳稅繳稅日期前28天,或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14天(以較後者為準)之前提交[3][4]。如稅款分兩期繳交,而第一期已在到期日前繳清,你仍可在同一期限規定下,申請緩繳第二期的全部或部分稅款[3]。稅務局的例子是:通知書於2026年8月5日發出,第一期稅款於2027年1月4日到期,則該期的申請須在2026年12月7日或之前提交[4]。
需要夾附甚麼
表格的利得稅部分要求附上該年度經簽署證實的帳目及計算表[1]。以利潤下跌為理由的申請,香港政府一站通要求提交證明文件,包括涵蓋不少於8個月並經妥為簽署的帳目擬本[3]。請按申請理由夾附所需文件,並附上全年估計利潤的計算,讓評稅主任了解利潤下跌的原因。
遞交方法及之後的程序
簽署表格後寄交香港九龍協調道郵政局郵箱28487號稅務局局長,或傳真至2519 6896;稅務局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3]。表格上印有的查詢熱線為187 8011[1]。透過個人稅務網站提出的申請,會即時收到申請確認[3]。
未獲緩繳的稅款,仍須按通知書所列日期繳交。如第一期稅款未有依時繳交,第二期稅款會即時到期,而稅務局的追討行動包括就未繳餘額加徵5%附加費[5]。
緩繳的理由及期限由法例訂明,如本摘要與下列稅務局及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有任何出入,概以官方網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