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徑一:透過稅務代表申請整批延期

稅務代表是指獲納稅人授權代其處理稅務的人士。授權必須以書面作出並由納稅人簽署,不接受電郵授權,而每份延期申請都必須確認已收到書面授權[1]。由2026年4月起,整批延期申請只可透過稅務代表的稅務代表網站帳戶以網上方式提交,並會即時獲發確認通知[1][2]。

就2025/26年度而言,在2026年2月20日前已通知稅務局的客戶已記錄在案,毋須再次申請。新客戶、已停止代表的客戶及結帳日期的更改,須於2026年5月4日前通知;如更改發生在2026年5月4日至5月31日之間,則須於2026年6月1日前通知[1]。

2025/26年度利得稅報稅表可獲的延期
延期類別取得方法結果
整批延期,「D」類稅務代表透過稅務代表網站通知以紙本提交為2026年8月31日到期,以電子方式提交為2026年10月2日到期(原定2026年8月17日)
整批延期,「M」類稅務代表透過稅務代表網站通知2026年11月16日到期
有可扣減虧損的「M」類個案檔案號碼名單須於2026年11月2日前送達;個別申請須於2026年11月16日前提出2027年2月1日到期,而報稅表必須顯示可扣減虧損
自願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須在原本的提交期限前最少7個工作天送達再延長1個月
並非在4月大量發出的報稅表申請須在發出日期起計1個月內送達按整批延期的方式處理
超出以上所有日期在延期屆滿前最少14天以書面申請,並夾附證明文件只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批准

途徑二:電子報稅延期

如報稅表將透過商業稅務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稅務局會應申請再批准1個月的延期,由整批延期日期或一般提交期限(以較後者為準)的翌日起計[1]。稅務局的電子報稅網頁指出,不論是納稅人本身還是其服務提供者自願以電子方式提交,均可獲批這項延期[3]。如已取得電子報稅延期,其後卻以紙本提交報稅表,該延期會被視作自始無效;如申請時並無合理辯解,稅務局可考慮採取罰款行動[1]。

途徑三:超出延期後的期限

超出整批延期日期的進一步延期,只會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批准。申請必須在整批延期屆滿前最少14天以書面提出,說明未能依時提交報稅表的原因,並夾附證明文件。逾期提出的申請不獲接納,而以電話提出的申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受理[1]。就2025/26年度而言,稅務局本身已於2026年7月14日發出補充通函,把「D」類以紙本提交的期限由2026年8月17日延至2026年8月31日,以電子方式提交的期限則由2026年9月17日延至2026年10月2日[6]。

沒有稅務代表的情況

整批延期計劃載於一份致稅務代表的通函,而BIR51上的通知書規定報稅表須在發出日期起計1個月內提交[1][4]。本答案所參閱的官方網頁,除電子報稅延期外,並沒有為自行報稅的公司另訂延長這1個月的程序;電子報稅延期同樣可由納稅人本身申請[3]。如你自行報稅而需要更多時間,應在報稅表上的期限前及早致函稅務局,說明原因,並在稅務局確認前不要假設延期已獲批准。至於獨資業務東主的個別人士報稅表,稅務局接受說明未能依時提交原因的書面申請,但只在特殊情況下才會考慮[5]。

延期不會改變的事項

  • 延期只押後提交報稅表的日期,並不改變評稅通知書上的繳稅日期。
  • 清盤中的公司不獲整批延期,已批出的延期在清盤開始時會自動撤回[1]。
  • 如報稅表在延期後的期限仍未提交,稅務局會發出估計評稅或展開罰款程序[1]。

延期申請一經提出,稅務代表宜保留網上申請的確認通知,以便日後核對每位客戶的期限。稅務局每年都會修訂這些安排,如對你本身的期限有任何疑問,應以稅務局當年的通函為準,而非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