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看清兩者分別

IR56F與IR56G比較
IR56FIR56G
適用情況僱員停止受僱(表格亦適用於僱員死亡)僱員將永遠或長期離開香港
提交期限僱員停止受僱前1個月預計離港日期前最少1個月
份數1份2份
應付給僱員的款項沒有扣存規定由提交當日起扣存,直至僱員出示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
提交方式紙本或電子提交紙本或電子提交

先向離職僱員問一個問題

選用哪一份表格,取決於該名僱員是否離開香港。稅務局要求僱主向僱員查詢其在受僱結束後會否離開香港,並確定其預計離港日期[2]。如僱員留港,便提交IR56F表格;如僱員離港,便提交IR56G表格,並須遵守扣存款項的規定。換言之,選用哪一份表格並非由僱主自行決定,而是取決於僱員離職後是否離港及何時離港;兩份表格的提交期限,亦因此分別按最後工作日及預計離港日期計算。

稅務局的兩個例子

一名僱員於2026年7月4日離職,並會留在香港:僱主須於2026年6月4日或以前交回一份填妥的IR56F表格,或以電子方式提交,並把副本交給該名僱員[2]。

一名僱員於2026年7月4日離職,其後於2026年7月8日離港往外地深造:僱主須於2026年6月8日或以前提交兩份IR56G表格,期限按離港日期而非離職日期計算,並由提交當日起扣存所有應付款項,包括薪金及佣金[2]。僱主亦應提醒該僱員在離港前向稅務局辦理清稅手續[2]。

IR56G的扣存規定

由提交IR56G表格當日起,直至僱員辦妥清稅手續並出示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為止,你應扣存所有應付給他的款項,包括薪金、佣金、花紅,以及發還的租金或開支[2]。僱員清繳稅款後,稅務局會發出「同意釋款書」,你屆時便可支付已扣存的款項[2]。僱員如欲即時取得「同意釋款書」,可在郵政局的付款櫃位繳稅,再攜同收據往稅務中心向收稅主任索取,一般需時30至40分鐘便可收到[2]。

兩份表格都須申報的項目

兩份表格都須申報在2012年4月1日或以後累算的代通知金[3]。一旦為某名僱員提交了IR56F或IR56G表格,便不應再為他提交同一課稅年度的IR56B表格,因為就同一筆入息重複申報,可能導致該筆入息被重複計稅[2][1]。如僱員在新課稅年度初離職,而上一年度的IR56B表格尚未提交,便須同時提交兩份表格:在稅務局的例子中,一名職員於2026年4月30日辭職,僱主須提交2025/26年度的IR56B表格,以及申報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薪酬的IR56F表格[3]。

離職僱員的強積金手續

稅務表格並不會把離職情況通知強積金制度。僱主亦須在僱傭關係終止的曆月最後一天之後的10日內,通知「積金易」平台,說明僱員離職的日期[4]。如沒有作出通知,積金局可施加罰款:首次失責罰款HK$5,000,第二次罰款HK$10,000,其後每次罰款HK$20,000[5]。已參加行業計劃的臨時僱員則不在此通知規定之內[4]。

僱員辭職時的核對清單

  • 詢問僱員是否會離開香港,以及預計何時離港。
  • 按最後工作日或離港日期,提前1個月記下IR56F或IR56G表格的提交日期。
  • 如屬IR56G表格,扣起最後一筆薪酬,直至收到「同意釋款書」為止。
  • 把表格副本交給僱員[1],並通知「積金易」平台。

規則、表格及數字均可能改變,如本文與下列官方網頁有任何不同之處,一概以官方網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