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小時支付工資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2026年5月1日起,由每小時$42.1調升至$43.1[1]。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2]。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0,000及監禁三年[2]。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7小時,或在某星期連同緊接之前三星期組成的四星期期間工作不少於68小時,便屬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這項新規定由2026年1月18日起適用[3]。如對合約是否屬「連續性合約」有爭議,須由僱主負舉證責任[3],因此工時紀錄就是僱主的證據。
時薪員工的強積金
按時薪計酬的員工,在強積金制度下與其他僱員並無分別。除獲豁免人士外,年滿18歲至64歲、受僱60日或以上的全職及兼職僱員,須在受僱首60日內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而60日按曆日計算,包括假期[4]。僱主不可持續與僱員簽署每份不足60日的僱傭合約以規避這項責任[4]。供款期一般是指糧期,僱主及僱員須分別按僱員有關入息的5%供款;有關入息包括工資、假期津貼、佣金及津貼等[5]。僱員在受僱首30日享有免供款期,但僱主的供款仍須從受僱首日起計算[5]。如糧期為一個月或少於一個月,僱員在免供款期後的首個不完整糧期亦無須供款[5]。
計算時,先把該糧期內的總工作時數乘以時薪,得出工資,再加上其他屬有關入息的款項;然後按糧期的長短,找出適用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才計算雙方的供款額。
| 糧期 | 最低有關入息水平 | 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
|---|---|---|
| 按月支薪 | $7,100 | $30,000 |
| 按周支薪 | $1,960 | $7,000 |
| 其他糧期(按糧期日數計算上、下限) | 每日$280 | 每日$1,000 |
有關入息低於最低水平時,僱主仍須供款,僱員則無須供款;高於最高水平時,供款以上限計算[5]。以按周支薪為例,有關入息下限為$1,960,上限為$7,000;如時薪員工某一星期的有關入息低於下限,該星期只由僱主供款[5]。月薪僱員的供款日一般為下月10日[5]。
每個糧期須記錄的資料
- 該工資期內的工作時數。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如就該工資期須支付的工資少於$17,600,僱主須記錄僱員的總工作時數[6]。法例沒有規定記錄工時的方式或格式,僱傭雙方可按行業特性及實際工作性質,訂立合理可行的記錄方法[6]。
- 已支付的工資及其所屬的工資期。僱主須存放每名僱員過去12個月內的工資及僱傭紀錄,並在僱員離職後繼續保存6個月;未有保存紀錄,最高可被罰款$10,000[7]。
- 有關入息及雙方的供款額,並在每月支付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以每月供款紀錄的形式交給僱員[5]。
飲食業及建造業的臨時僱員
這兩個行業的臨時僱員須在受僱首10日內登記參加行業計劃,而且沒有免供款期[4][5]。
罰則及稅務表格
拖欠供款須繳付相等於欠款5%的附加費;沒有準時繳付供款,積金局亦可徵收$5,000或欠款的10%的罰款,以款額較大者為準[8]。沒有向僱員提供每月供款紀錄,首次罰款$10,000,第二次$20,000,其後每次$50,000[8];沒有準時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最高可被罰款$350,000及監禁三年[4]。在稅務方面,僱主須在開始聘用新僱員的3個月內提交IR56E表格[9]。
法例、表格及數字或會改變,如本摘要與下列官方網頁有任何不同,一概以官方網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