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電子報稅」這幾個字近年經常出現在稅務局的通函和報稅表上,不少中小企老闆因此擔心今年是否已經不能再交紙本。答案是:大部分本地公司今年仍然可以,但準備工作最好現在開始。這篇指南從老闆最常問的問題出發:哪些公司已被納入、下一階段何時到來、電子報稅要交甚麼、如何開立商業稅務網站帳戶、期限如何計算,並附上一份由 2026 年至 2027 年的時間表和常見錯誤清單。所有日期和門檻都來自稅務局的中文網頁或通函,並標示出處。

強制性利得稅電子報稅:適用範圍、提交內容及期限(截至 2026 年 10 月,適用於 2026/27 年度前的最新公布)
項目適用情況來源
首階段適用的課稅年度2025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即自 2025/26 課稅年度起[1]
首階段適用的報稅表利得稅報稅表:法團(BIR51)及法團以外的人士(BIR52)[1]
首階段適用的實體同時符合兩項條件:屬跨國企業集團的第 4AA 部實體,而該集團是(或在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較早財政年度曾經是)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1]
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在緊接現時財政年度之前的四個年度中,至少有兩個年度綜合收入達到 7.5 億歐元或以上[1]
一旦適用「一旦適用,永遠適用」:其後每個課稅年度都須以電子方式提交,即使不再符合兩項條件[1]
下一階段先對大型企業實施,再逐步推展至規模較小的實體;本文引用的稅務局網頁未有公布下一階段的開始日期[2]
獨資業務不在利得稅全面電子報稅的推動範圍之內[1] [2]
首階段實體仍可交文本的例外(部分)2025/26 年度報稅表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發出,或 2026/27 年度報稅表在 2027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發出;即使屬例外,補充表格仍須以電子方式提交[1]
補充表格 S1 至 S22不論以任何模式提交報稅表,均須以電子方式提交[3]
財務報表及稅項計算表格式以電子方式填報時,除例外情況外,須按稅務局分類標準準則以 iXBRL 格式擬備[3]
上傳檔案的驗證結果一個工作天內提供[3]
提交利得稅報稅表通知書的期限由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兩個月內,經商業稅務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5]
強制電子報稅的進一步延期多一個月,由整批延期的展延提交日或正常到期日的下一天起計,以較遲者為準[5]
2025/26 年度結帳日期「D」類(2025 年 12 月結帳)紙本 2026 年 8 月 31 日,電子 2026 年 10 月 2 日(原定 2026 年 8 月 17 日)[8]
2025/26 年度結帳日期「M」類,強制電子報稅實體整批延展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再多一個月至 2026 年 12 月 16 日[5]
自願電子報稅的進一步延期多一個月,申請須在提交限期前的 7 個工作天或之前交到稅務局[5]

哪些公司現在必須以電子方式報稅?

首階段的強制電子報稅與全球最低稅一同落實。《2025 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在 2025 年 6 月刊憲[2],修訂《稅務條例》第 51AAB 條並增設附表 65,規定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的實體,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 2025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即自 2025/26 課稅年度起)的利得稅報稅表[1]。

一間實體要同時符合兩項條件,才會被納入[1]:

  • 條件一:在相應於適用課稅年度的財政年度內,該實體是跨國企業集團的第 4AA 部實體,例如位處香港的成員實體、香港獨立合資企業或合資企業集團的香港成員。
  • 條件二:該實體所屬的跨國企業集團在該財政年度是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或在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較早財政年度曾經是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

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是指在緊接現時財政年度之前的四個年度中,至少有兩個年度綜合收入達到 7.5 億歐元或以上的集團[1]。換句話說,一間只在香港經營、沒有海外母公司的本地中小企,並不屬首階段的範圍。不過,如果你的公司是某個大型跨國集團在香港的附屬公司,即使本地業務規模很小,也可能已被納入,應盡早與集團的財務部門確認。

強制要求採用「一旦適用,永遠適用」的運作方式:某實體一旦須以電子方式提交某個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其後每個課稅年度都須以電子方式提交,即使其後離開該集團,或集團已不再屬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1]。

2025/26 年度的 BIR51 新增了第 3.9 至 3.9.1 項,BIR52 新增了第 2.8 至 2.8.1 項,要求納稅人表明是否屬須以電子紀錄形式提交報稅表的指明人士,以及是否符合可以文本形式提交的例外情況[6]。即使你的公司不在範圍之內,填寫紙本報稅表時也要正確回答這兩項。

首階段有哪些例外?

首階段適用的實體,在以下情況或條件下仍獲准以文本形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1]:

  • 正進行清盤或合併的實體;
  • 在商業登記冊沒有紀錄的實體;
  • 已向公司註冊處或商業登記署通知其結業日期的實體;
  • 與報稅表一併提交的財務報表所涵蓋的會計期間超過 12 個月;
  • 2025/26 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發出,或 2026/27 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在 2027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發出;
  • 須重新提交曾以電子紀錄形式提交、但其後查明為無效的報稅表。

要留意的是,即使屬以上例外,所需的補充表格仍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1]。此外,稅務局容許一般納稅人以「半電子報稅模式」提交,即網上填寫後列印簽署,但這個模式不適用於被納入強制電子報稅的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實體[3]。

下一階段何時開始?中小企現在應做甚麼?

稅務局表示,一直致力對香港法團及業務(獨資業務除外)推動利得稅全面電子報稅,強制要求會分階段實施,先對大型企業實施,其後逐步推展至規模較小的實體,最終目標是全面實施電子報稅[2]。本文引用的稅務局網頁詳列了首階段的範圍,但沒有公布下一階段的開始日期或收入門檻,所以我們不作推測。

未被納入的公司,今年可以繼續提交文本報稅表,也可以自願以電子方式提交。稅務局鼓勵自願電子報稅,一方面可以為日後的強制要求作好準備,另一方面可以獲批較正常期限多一個月的延期[3] [7]。法團及業務可經商業稅務網站及稅務代表網站,以電子方式填報 2022/23 至 2025/26 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3]。

有一項改變已經適用於所有公司:如在評稅基期內有任何入息,必須連同報稅表一併提交所有佐證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利得稅計算表;總入息不超過 200 萬元的小型法團及業務,已不再獲豁免提交佐證文件[7]。

獨資業務則完全不在這個計劃之內。無限公司的業務利潤在東主的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內申報,詳情見無限公司報稅指南。

電子報稅要提交哪些文件?iXBRL 是甚麼?

電子報稅不是把紙本報稅表掃描上載。經商業稅務網站(BTP)或稅務代表網站(TRP),公司要依次使用三項服務[3]:

  • 上傳服務:補充表格要用最新版本可輸入資料的 PDF 表格擬備,並匯出 XML 數據檔案;財務報表及稅項計算表,除例外情況外,須按稅務局分類標準準則以 iXBRL 格式擬備,然後上傳驗證。
  • 填寫服務:在網上填寫報稅表,儲存草稿以作提交之用。
  • 提交服務:由獲授權簽署人核對、簽署及提交,然後儲存或列印確認書。

iXBRL 是「網頁內嵌式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即在財務報表的每個數字上加上標準標記,讓稅務局的系統可以讀取。檔案不應超過 20MB,也不應包含 JavaScript;財務報表及稅項計算表上所有文字和數據,都要以 HTML 文字嵌入,在瀏覽器上看起來與傳統文本文件一樣[2]。上傳的檔案會被驗證,結果在一個工作天內提供;如驗證失敗,檔案不會被視為報稅表的附件,要改正後重新上傳[3]。只上傳檔案而沒有交回已填妥的報稅表,並不算已履行提交報稅表的責任[3]。

製作 iXBRL 不一定要買軟件。稅務局提供可免費下載的 iXBRL 數據擬備工具,包括標記工具和模板工具;總入息不超過 5,000,000 港元的小型法團或業務,可以使用模板工具,把財務報表和稅項計算表的數據輸入預設的模板,無須自行配對標記[2]。2026 年 4 月 1 日,稅務局推出了更新版的分類標準準則及數據擬備工具[2]。

如何開立商業稅務網站(BTP)公司帳戶?

BTP 是稅務局為公司而設的多用戶平台。開立帳戶後,公司可以在網上提交報稅表、查看經電子提交的報稅表和已發出的評稅通知書,並就稅務事宜與稅務局溝通[4]。

  • 誰可以開立:只有公司負責人可以開立 BTP 公司帳戶。法團的負責人是董事、公司秘書、清盤人或臨時清盤人,非香港公司則是在香港的獲授權代表;合夥業務的負責人是合夥人[4]。法團的開戶申請須經審批,系統會根據公司註冊處的紀錄驗證負責人的身分[4]。
  • 帳戶管理員:負責人要委任 BTP 帳戶管理員,每個公司帳戶最多可設五名,授權用戶的人數則不受限制[4]。獲委任的人士必須先擁有「個人稅務網站」帳戶,再開立自己的 BTP 用戶帳戶[4]。
  • 處理利得稅的權限:帳戶管理員,或被指定處理「利得稅事宜」的授權用戶,才可使用上傳、填寫及提交服務[3]。

沒有 BTP 帳戶的公司,任何獲委任的人士仍可使用上傳服務,輸入文本報稅表上的利得稅檔案號碼和報稅表編號(RIN)上傳補充表格,但不能透過這個方式填寫或提交報稅表[3]。如由會計師代辦,稅務代表可經 TRP 代為上傳和填寫;獲委任提交報稅表的服務提供者,必須先取得納稅人的「聘用服務提供者提交報稅表的確認書」(IR1476)[3]。

期限:兩個月的通知書與額外一個月

首階段的納稅人不會收到文本報稅表,而是收到「提交利得稅報稅表通知書」,須在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兩個月內,經 BTP 以電子方式提交報稅表;通知書會發送至 BTP 公司帳戶的信息匣,未開立帳戶的則以郵寄方式寄出[5]。

聘有稅務代表的,整批延期安排照常適用。就 2025/26 年度,結帳日期「N」類並無延期,「D」類原定延展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M」類延展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5]。稅務局其後在 2026 年 7 月 14 日發出補充通函,把「D」類以紙本方式提交的限期由 2026 年 8 月 17 日延展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以電子方式提交的限期亦由 2026 年 9 月 17 日延展至 2026 年 10 月 2 日[8]。在此之上,稅務局會給予須強制電子報稅的第 4AA 部實體多一個月,由展延提交日或正常到期日的下一天起計,以較遲者為準[5];以「M」類為例,即由 2026 年 11 月 17 日起計多一個月,限期為 2026 年 12 月 16 日[5]。已在 2026 年 3 月前通知稅務局其第 4AA 部實體身分的,毋須申請這個額外延期;未有通知而繼續收到 2025/26 年度文本報稅表的,則要由稅務代表提出申請[5]。

自願經 BTP 以電子方式提交的公司,也可獲批多一個月,但申請必須在提交限期前的 7 個工作天或之前交到稅務局[5]。各類結帳日期的完整整批延期安排,見利得稅報稅表指南。

時間表:由 2026 年至 2027 年的重要日期

以下時間表按稅務局已公布的日期排列,方便你把電子報稅的準備工作放進全年的工作日程。2026/27 年度的整批延期日期,以稅務局 2027 年的通函為準。

  • 2026 年 3 月前:屬第 4AA 部實體的公司應已通知稅務局其身分,才可自動享有強制電子報稅的額外一個月[5]。
  •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這日或之前發出的 2025/26 年度報稅表,首階段實體仍可以文本形式提交[1]。
  • 2026 年 4 月 1 日:稅務局向「活躍」檔案的法團和合夥業務整批發出 2025/26 年度利得稅報稅表[5];同日推出更新版的分類標準準則及 iXBRL 數據擬備工具[2]。由 2026 年 4 月起,稅務代表必須經 TRP 以電子方式提交整批延期申請[5]。
  • 2026 年 8 月 31 日:結帳日期「D」類以紙本方式提交的限期,原定 2026 年 8 月 17 日,稅務局在 2026 年 7 月 14 日延展[8]。
  • 2026 年 10 月 2 日:結帳日期「D」類以電子方式提交的限期,原為 2026 年 9 月 17 日[8]。
  • 2026 年 11 月 2 日:有可扣除虧損的「M」類個案,申請進一步延期至 2027 年 2 月 1 日的一般限期[5]。
  • 2026 年 11 月 16 日:結帳日期「M」類的整批延展日期;強制電子報稅實體可再多一個月[5]。
  • 2026 年 12 月 16 日:結帳日期「M」類的強制電子報稅實體,加上額外一個月後的提交限期[5]。
  • 2027 年 2 月 1 日:有虧損的「M」類個案獲批進一步延期的提交日期[5]。
  • 2027 年 3 月 31 日:在這日或之前發出的 2026/27 年度報稅表,首階段實體仍可以文本形式提交[1]。

電子提交利得稅報稅表:逐步說明

  1. 確認公司是否在範圍之內。負責:公司董事;如屬集團成員,連同集團財務部門。期限:每年報稅前確認一次,因為測試看的是集團之前多個財政年度的收入[1];並在 BIR51 第 3.9 至 3.9.1 項或 BIR52 第 2.8 至 2.8.1 項如實回答[6]。
  2. 開立 BTP 公司帳戶並委任帳戶管理員。負責:公司負責人,例如董事、公司秘書或合夥人[4]。期限:報稅季節之前;法團的申請須經審批,宜預留時間。
  3. 指定處理利得稅的人。負責:BTP 帳戶管理員,委任具「利得稅事宜」權限的授權用戶;或委任經 TRP 代辦的稅務代表或服務提供者[3]。期限:收到通知書或報稅表之前;服務提供者代簽前須取得 IR1476[3]。
  4. 以 iXBRL 格式擬備財務報表及稅項計算表。負責:公司、其稅務代表或其軟件;稅務局的 iXBRL 數據擬備工具可免費下載[2]。期限:帳目定稿後;驗證結果要一個工作天,要預留時間改正錯誤[3]。
  5. 上傳補充表格及佐證文件。負責:BTP 授權用戶或稅務代表。期限:填寫報稅表之前;補充表格 S1 至 S22 不論以任何模式提交都必須電子提交[3]。
  6. 填寫、簽署及提交 BIR51 或 BIR52。負責:獲授權簽署人,BIR51 為董事、秘書或經理,BIR52 為首合夥人等;以「個人稅務網站」帳戶、個人數碼證書或具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簽署[3]。期限: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兩個月內,另加適用的整批延期及額外一個月[5];提交後儲存或列印確認書[3]。

常見錯誤

  • 以為只上傳檔案就算交表。只上傳數據檔案而沒有交回已填妥的報稅表,不會被視為已履行提交責任[3]。
  • 以為不在首階段就可以交紙本補充表格。補充表格 S1 至 S22 不論以任何模式提交,都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3]。
  • 小公司不附財務報表。總入息不超過 200 萬元的小型法團及業務,已不再獲豁免提交佐證文件[7]。
  • 集團的香港附屬公司以為規模小就不受影響。測試看的是整個跨國企業集團的綜合收入,而且一旦適用,以後每年都要電子提交[1]。
  • 驗證失敗後沒有重新上傳。未通過驗證的檔案不會被視為報稅表的附件[3]。
  • 申請了電子提交延期,最後卻交紙本。以使用電子報稅為理由申請延期,但最終在沒有合理辯解下填報文本報稅表,稅務局會考慮根據第 80 或 82A 條採取懲罰行動,已取得的進一步延期亦會被視為無效[5]。

Suma 如何處理

Suma 是會計軟件,不會替你以電子方式提交報稅表,也不會製作 iXBRL 檔案或向稅務局傳送任何資料。它保存的是財務報表和稅項計算表所依據的帳簿,無論報稅表最後以哪種方式交出,帳目都已經準備好,而不是由一盒單據開始:

  • 複式帳簿:使用四位數會計科目編號,每次修改都是作廢後重新建立,每個數字背後的修改歷史都看得到。
  • 經 Finverse 連接的銀行資料:把公司銀行帳戶的交易即時帶入帳簿。
  • 收據及文件與帳目一同存檔:每筆帳目都可以追溯到原始文件。
  • 年結資料包交予我們的合作會計師事務所:這間事務所執業逾 40 年;資料包附有由伺服器計算的哈希值,事務所可以證明它所處理的資料包,正是你發出的那一份。
  • 已提交的年度會被鎖定:報稅表背後的數字在提交後不會再變動。
  • 核數師的提問在 Suma 內的要求功能回覆:逐項回答,並附上收據。

常見問題

香港利得稅電子報稅是否強制?

暫時只對部分公司強制。由 2025/26 課稅年度起,在之前四個財政年度中至少兩個年度綜合收入達 7.5 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其香港第 4AA 部實體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 BIR51 或 BIR52[1]。稅務局會分階段推展至規模較小的實體,但本文引用的網頁未有公布下一階段的日期[2]。其他公司現時仍可提交文本報稅表。

中小企現在是否需要用 iXBRL 報稅?

只有選擇電子報稅時才需要。不在首階段範圍的小公司,仍可提交文本報稅表,連同紙本財務報表和稅項計算表[1] [7]。如選擇電子報稅,財務報表和稅項計算表須以 iXBRL 格式上傳,總入息不超過 5,000,000 港元的可使用稅務局免費的模板工具[2]。補充表格則無論如何都要電子提交[3]。

無限公司是否需要電子報稅?

不需要。稅務局推動的利得稅全面電子報稅,對象是法團及業務,但明確不包括獨資業務[1] [2]。無限公司東主在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第 5 部申報業務利潤,可以選擇經個人稅務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但這是另一套安排,與本文所講的強制要求無關。

電子報稅的期限是何時?

首階段的公司會收到提交利得稅報稅表通知書,須在發出日期起計兩個月內經 BTP 提交;聘有稅務代表的可享整批延期,強制電子報稅實體再多一個月[5]。自願電子報稅的公司亦可申請多一個月,但要在限期前 7 個工作天或之前提出[5]。

資料來源

  1. 稅務局:跨國企業集團的全球最低稅和香港最低補足稅(包括強制性利得稅電子報稅)
  2. 稅務局:提交 iXBRL
  3. 稅務局:以電子方式填報利得稅報稅表
  4. 稅務局:商業稅務網站(BTP)
  5. 稅務局:有關整批延期提交 2025/26 年度報稅表的安排事宜(稅務代表通函,PDF)
  6. 稅務局:2025/26 文本利得稅報稅表(BIR51、BIR52 及 BIR54)的主要改動
  7. 稅務局:提提你填報利得稅報稅表的申報要求
  8. 稅務局:延展結帳日期「D」類個案報稅表提交日期的安排事宜(2026 年 7 月 14 日通函,PDF)

以上為一般資料,內容截至 2026 年 10 月 17 日,並非稅務、法律或會計意見。強制電子報稅的下一階段由稅務局另行公布,請向稅務局或持牌專業人士確認最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