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56A 是甚麼表格

BIR56A 是每年僱主報稅表的主表格,正式名稱為「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稅務局通常在每年4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發出這份報稅表,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報稅表已於2026年4月1日發出[1]。僱主須連同為每名須申報人士填寫的 IR56B 表格,在 BIR56A 表格發出日期起計1個月內一併交回[1]。報稅表涵蓋的是薪俸稅的課稅年度,即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與業務的會計年結日無關[1][4]。

何時需要零申報

只要收到 BIR56A 表格,即使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稅務局仍要求你在1個月內填妥並交回[2]:

  • 你沒有僱用任何員工;
  • 業務仍未開始經營;或
  • 業務已經結束。

所謂零申報,其實就是同一份表格,只是答案為「沒有」。BIR56A 表格要求你在「有」或「沒有」的方格內加上「√」號,表明是否有須在 IR56B 表格申報的人士;如沒有任何須申報的僱員或收取退休金人士,便在「沒有」的方格內加上「√」號,並簽署 BIR56A 表格後交回[1]。稅務局並沒有另一份獨立的零申報表格,因此毋須另行索取。

連同 BIR56A 表格提交的文件
你的情況須提交的文件提交期限
有須申報的員工已填妥的 BIR56A 表格,以及為每名僱員提交一份 IR56B 表格BIR56A 表格發出日期起計1個月內
沒有須申報的僱員或收取退休金人士在「沒有」方格內加上「√」號並已簽署的 BIR56A 表格發出日期起計1個月內
支付給自由工作者或分判商的酬金超過申報水平IR6036B 表格及 IR56M 表格,夾附在 BIR56A 表格內連同 BIR56A 表格一併提交

零申報仍可能附有 IR56M 表格

沒有僱員,不一定代表沒有任何資料需要申報。如你曾向不以法團形式經營業務的本地服務提供者支付超過稅務局申報水平的酬金,便須把 IR6036B 表格及 IR56M 表格夾附在 BIR56A 表格內提交;如沒有 IR56B 表格需要提交,則在 BIR56A 表格「沒有」的方格內加上「√」號,再附上這些表格[3]。申報水平是:支付給顧問、代理人、經紀及自由工作者的款項每年超過HK$25,000,以及支付給分判商的款項每年超過HK$200,000[1]。

由誰簽署

BIR56A 表格須由以下人士簽署:獨資業務的東主、合夥業務的首合夥人、法團的公司秘書、經理或董事(或其臨時清盤人或清盤人),或團體的主要職員;非居港人士可委託代理人代行[1]。如以文本形式提交 IR56B 表格,BIR56A 表格及每份 IR56B 表格必須由同一負責人簽署,而文本表格必須是具正本簽署的原件,稅務局不接受影印本、圖文傳真本或掃描本[1]。

如沒有收到 BIR56A 表格

如你僱用了應以 IR56B 表格申報的人士,但到四月中仍未收到 BIR56A 表格,可填寫 IR6163 表格向稅務局索取,並以郵寄、電郵或傳真方式提交[1]。就2025/26課稅年度而言,稅務局訂明的時間是2026年4月中旬[2]。如報稅表正本遺失或損毀,可經稅務局網站索取複本[1]。

如何提交

你可以親身或以郵寄方式提交文本表格,也可以使用稅務局的僱主電子報稅服務;稅務局鼓勵僱主透過「稅務易」在網上提交僱主報稅表[1]。由2024年4月1日起,稅務局已停止接納以儲存裝置遞交的 IR56B 表格資料,有關資料須改經僱主電子報稅服務遞交[1]。

如不提交會有何後果

稅務局提醒,僱主如不遵辦有關責任,可招致重罰[1]。根據稅務局的罰款政策,任何人作為僱主,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不遵照《稅務條例》第52(2)及(4)至(7)條的規定,稅務局可根據第80(1)條對其提出檢控:罰款為HK$10,000,而法庭可命令該僱主在指明的時間內辦妥未有遵辦的事項[5]。

交回前的核對事項

  • 核對「有」或「沒有」的答案,與信封內或上載的內容是否一致。
  • 確認由誰簽署,以及每份文本 IR56B 表格是否由同一人簽署。
  • 保留一份副本並記下提交日期,與薪酬紀錄一併存檔;稅務局要求這些紀錄最少保存7年[2]。

法規、表格及數字可能會有所改變,如本摘要與下列官方網頁有任何出入,概以官方網頁為準。